業主僭建天台搭建物不遵從清拆令 被判罰近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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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業主由於不遵從根據《建築物條例》發出的清拆令,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定罪及判罰款合共119900元,當中8900多元屬就罪行持續的日數所判的罰款。

個䅁涉及深水埗元州街一幢商住大廈平台上的兩個搭建物,面積共約89平方米。該僭建物並無事先獲得屋宇署的批准及同意,屋宇署根據《建築物條例》向業主發出清拆令。該業主沒有履行清拆令,被屋宇署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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