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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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辦〔20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簡稱“中招”)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切實規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質量,順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項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服務。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新華字典》;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繼續舉行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由市、縣教育局分別統一組織實施。市區體育考試分值40分,每個考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考生報名時選定兩項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個學科考試。具體考試辦法見《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29號)和《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48號)。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試英語聽力考試。今年聽力免試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市區考生須憑《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等向初中畢業學校申請,并填寫《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英語聽力免試申請表》,學校審查后在校園內公示3天,6月1日報市中招辦核準。 (二)統一考試時間 4月22日-25日 體育考試 4月27日-30日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等級市區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分及以下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統一考試總分,同時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實證材料。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八年級參加的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由學校自主考查,考查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 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要按照省教育廳《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9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繼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定。評價主要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定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4個方面分為A、B、C、D等4個等級。公民道德素養方面的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方面評價A等級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人數的40%。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5月31日前,市區各初中學校上報本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市中招辦。在外地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并加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后,6月4日直接報市中招辦。 四、報名辦法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具體辦法見《關于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號)。 五、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謝克聯 安嵐 毛洪亮 成 員:吳慶防 李志平 崔 揚 沈 昊 李衛文 毛佳興 桑韌剛 張承沖 領導小組下設“二辦七組”(統稱中招辦)負責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辦公室,主任毛洪亮。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李志平。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成人中專招生工作。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組,組長李衛文。負責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體育考試組,組長張承沖。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組,組長毛佳興。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考務組,組長桑韌剛。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務工作。 閱卷組,組長李衛文(兼)。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 紀檢監察組,組長沈昊。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紀檢監察工作。 宣傳組,組長崔揚。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中考中招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文件精神,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要求,抓好報名、志愿填報、試卷管理、考務組織、錄取等重要環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中考中招工作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類招生學校尤其是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做好初中畢業生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力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及初中畢業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免試情況、錄取結果等,應及時通過校園網、媒體和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三縣教育局要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考試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的統籌力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深化各項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認真做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進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要將省示范高中統招生指標至少70%依據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校錄取。三縣教育局考試和招生方案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繼續嚴禁招收同城借讀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未經批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詢活動均在本校內依規進行,不得進入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參與與招生有關的吃請、游樂等活動,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違規招生。 (五)加強各初中畢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科目課程課時和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或讓其提前離校。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詢電話:0551-4292032、4297531(中招辦)、2622659、2624019(基教處)、2622684(職成處)、2624689(宣教處)、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儀站)、2819393(大招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2635859(監察室)、2629336(辦公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辦〔20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簡稱“中招”)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切實規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質量,順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項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服務。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新華字典》;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繼續舉行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由市、縣教育局分別統一組織實施。市區體育考試分值40分,每個考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考生報名時選定兩項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個學科考試。具體考試辦法見《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29號)和《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48號)。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試英語聽力考試。今年聽力免試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市區考生須憑《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等向初中畢業學校申請,并填寫《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英語聽力免試申請表》,學校審查后在校園內公示3天,6月1日報市中招辦核準。 (二)統一考試時間 4月22日-25日 體育考試 4月27日-30日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等級市區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分及以下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統一考試總分,同時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實證材料。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八年級參加的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由學校自主考查,考查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 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要按照省教育廳《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9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繼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定。評價主要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定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4個方面分為A、B、C、D等4個等級。公民道德素養方面的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方面評價A等級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人數的40%。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5月31日前,市區各初中學校上報本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市中招辦。在外地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并加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后,6月4日直接報市中招辦。 四、報名辦法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具體辦法見《關于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號)。 五、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謝克聯 安嵐 毛洪亮 成 員:吳慶防 李志平 崔 揚 沈 昊 李衛文 毛佳興 桑韌剛 張承沖 領導小組下設“二辦七組”(統稱中招辦)負責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辦公室,主任毛洪亮。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李志平。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成人中專招生工作。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組,組長李衛文。負責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體育考試組,組長張承沖。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組,組長毛佳興。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考務組,組長桑韌剛。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務工作。 閱卷組,組長李衛文(兼)。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 紀檢監察組,組長沈昊。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紀檢監察工作。 宣傳組,組長崔揚。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中考中招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文件精神,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要求,抓好報名、志愿填報、試卷管理、考務組織、錄取等重要環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中考中招工作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類招生學校尤其是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做好初中畢業生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力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及初中畢業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免試情況、錄取結果等,應及時通過校園網、媒體和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三縣教育局要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考試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的統籌力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深化各項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認真做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進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要將省示范高中統招生指標至少70%依據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校錄取。三縣教育局考試和招生方案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繼續嚴禁招收同城借讀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未經批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詢活動均在本校內依規進行,不得進入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參與與招生有關的吃請、游樂等活動,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違規招生。 (五)加強各初中畢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科目課程課時和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或讓其提前離校。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詢電話:0551-4292032、4297531(中招辦)、2622659、2624019(基教處)、2622684(職成處)、2624689(宣教處)、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儀站)、2819393(大招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2635859(監察室)、2629336(辦公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辦〔20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簡稱“中招”)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切實規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質量,順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項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服務。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新華字典》;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繼續舉行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由市、縣教育局分別統一組織實施。市區體育考試分值40分,每個考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考生報名時選定兩項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個學科考試。具體考試辦法見《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29號)和《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48號)。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試英語聽力考試。今年聽力免試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市區考生須憑《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等向初中畢業學校申請,并填寫《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英語聽力免試申請表》,學校審查后在校園內公示3天,6月1日報市中招辦核準。 (二)統一考試時間 4月22日-25日 體育考試 4月27日-30日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等級市區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分及以下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統一考試總分,同時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實證材料。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八年級參加的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由學校自主考查,考查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 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要按照省教育廳《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9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繼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定。評價主要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定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4個方面分為A、B、C、D等4個等級。公民道德素養方面的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方面評價A等級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人數的40%。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5月31日前,市區各初中學校上報本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市中招辦。在外地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并加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后,6月4日直接報市中招辦。 四、報名辦法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具體辦法見《關于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號)。 五、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謝克聯 安嵐 毛洪亮 成 員:吳慶防 李志平 崔 揚 沈 昊 李衛文 毛佳興 桑韌剛 張承沖 領導小組下設“二辦七組”(統稱中招辦)負責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辦公室,主任毛洪亮。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李志平。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成人中專招生工作。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組,組長李衛文。負責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體育考試組,組長張承沖。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組,組長毛佳興。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考務組,組長桑韌剛。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務工作。 閱卷組,組長李衛文(兼)。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 紀檢監察組,組長沈昊。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紀檢監察工作。 宣傳組,組長崔揚。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中考中招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文件精神,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要求,抓好報名、志愿填報、試卷管理、考務組織、錄取等重要環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中考中招工作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類招生學校尤其是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做好初中畢業生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力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及初中畢業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免試情況、錄取結果等,應及時通過校園網、媒體和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三縣教育局要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考試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的統籌力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深化各項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認真做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進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要將省示范高中統招生指標至少70%依據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校錄取。三縣教育局考試和招生方案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繼續嚴禁招收同城借讀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未經批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詢活動均在本校內依規進行,不得進入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參與與招生有關的吃請、游樂等活動,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違規招生。 (五)加強各初中畢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科目課程課時和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或讓其提前離校。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詢電話:0551-4292032、4297531(中招辦)、2622659、2624019(基教處)、2622684(職成處)、2624689(宣教處)、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儀站)、2819393(大招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2635859(監察室)、2629336(辦公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辦〔20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簡稱“中招”)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切實規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質量,順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項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服務。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新華字典》;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繼續舉行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由市、縣教育局分別統一組織實施。市區體育考試分值40分,每個考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考生報名時選定兩項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個學科考試。具體考試辦法見《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29號)和《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48號)。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試英語聽力考試。今年聽力免試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市區考生須憑《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等向初中畢業學校申請,并填寫《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英語聽力免試申請表》,學校審查后在校園內公示3天,6月1日報市中招辦核準。 (二)統一考試時間 4月22日-25日 體育考試 4月27日-30日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等級市區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分及以下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統一考試總分,同時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實證材料。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八年級參加的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由學校自主考查,考查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 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要按照省教育廳《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9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繼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定。評價主要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定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4個方面分為A、B、C、D等4個等級。公民道德素養方面的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方面評價A等級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人數的40%。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5月31日前,市區各初中學校上報本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市中招辦。在外地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并加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后,6月4日直接報市中招辦。 四、報名辦法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具體辦法見《關于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號)。 五、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謝克聯 安嵐 毛洪亮 成 員:吳慶防 李志平 崔 揚 沈 昊 李衛文 毛佳興 桑韌剛 張承沖 領導小組下設“二辦七組”(統稱中招辦)負責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辦公室,主任毛洪亮。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李志平。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成人中專招生工作。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組,組長李衛文。負責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體育考試組,組長張承沖。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組,組長毛佳興。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考務組,組長桑韌剛。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務工作。 閱卷組,組長李衛文(兼)。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 紀檢監察組,組長沈昊。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紀檢監察工作。 宣傳組,組長崔揚。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中考中招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文件精神,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要求,抓好報名、志愿填報、試卷管理、考務組織、錄取等重要環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中考中招工作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類招生學校尤其是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做好初中畢業生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力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及初中畢業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免試情況、錄取結果等,應及時通過校園網、媒體和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三縣教育局要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考試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的統籌力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深化各項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認真做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進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要將省示范高中統招生指標至少70%依據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校錄取。三縣教育局考試和招生方案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繼續嚴禁招收同城借讀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未經批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詢活動均在本校內依規進行,不得進入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參與與招生有關的吃請、游樂等活動,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違規招生。 (五)加強各初中畢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科目課程課時和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或讓其提前離校。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詢電話:0551-4292032、4297531(中招辦)、2622659、2624019(基教處)、2622684(職成處)、2624689(宣教處)、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儀站)、2819393(大招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2635859(監察室)、2629336(辦公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辦〔20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簡稱“中招”)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切實規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質量,順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項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服務。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新華字典》;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繼續舉行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由市、縣教育局分別統一組織實施。市區體育考試分值40分,每個考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考生報名時選定兩項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個學科考試。具體考試辦法見《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29號)和《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48號)。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試英語聽力考試。今年聽力免試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市區考生須憑《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等向初中畢業學校申請,并填寫《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英語聽力免試申請表》,學校審查后在校園內公示3天,6月1日報市中招辦核準。 (二)統一考試時間 4月22日-25日 體育考試 4月27日-30日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等級市區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分及以下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統一考試總分,同時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實證材料。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八年級參加的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由學校自主考查,考查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 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要按照省教育廳《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9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繼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定。評價主要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定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4個方面分為A、B、C、D等4個等級。公民道德素養方面的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方面評價A等級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人數的40%。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5月31日前,市區各初中學校上報本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市中招辦。在外地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并加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后,6月4日直接報市中招辦。 四、報名辦法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具體辦法見《關于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號)。 五、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謝克聯 安嵐 毛洪亮 成 員:吳慶防 李志平 崔 揚 沈 昊 李衛文 毛佳興 桑韌剛 張承沖 領導小組下設“二辦七組”(統稱中招辦)負責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辦公室,主任毛洪亮。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李志平。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成人中專招生工作。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組,組長李衛文。負責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體育考試組,組長張承沖。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組,組長毛佳興。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考務組,組長桑韌剛。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務工作。 閱卷組,組長李衛文(兼)。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 紀檢監察組,組長沈昊。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紀檢監察工作。 宣傳組,組長崔揚。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中考中招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文件精神,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要求,抓好報名、志愿填報、試卷管理、考務組織、錄取等重要環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中考中招工作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類招生學校尤其是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做好初中畢業生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力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及初中畢業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免試情況、錄取結果等,應及時通過校園網、媒體和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三縣教育局要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考試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的統籌力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深化各項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認真做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進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要將省示范高中統招生指標至少70%依據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校錄取。三縣教育局考試和招生方案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繼續嚴禁招收同城借讀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未經批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詢活動均在本校內依規進行,不得進入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參與與招生有關的吃請、游樂等活動,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違規招生。 (五)加強各初中畢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科目課程課時和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或讓其提前離校。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詢電話:0551-4292032、4297531(中招辦)、2622659、2624019(基教處)、2622684(職成處)、2624689(宣教處)、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儀站)、2819393(大招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2635859(監察室)、2629336(辦公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辦〔20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簡稱“中招”)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切實規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質量,順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項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服務。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新華字典》;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繼續舉行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由市、縣教育局分別統一組織實施。市區體育考試分值40分,每個考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考生報名時選定兩項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個學科考試。具體考試辦法見《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29號)和《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48號)。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試英語聽力考試。今年聽力免試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市區考生須憑《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等向初中畢業學校申請,并填寫《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英語聽力免試申請表》,學校審查后在校園內公示3天,6月1日報市中招辦核準。 (二)統一考試時間 4月22日-25日 體育考試 4月27日-30日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等級市區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分及以下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統一考試總分,同時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實證材料。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八年級參加的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由學校自主考查,考查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 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要按照省教育廳《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9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繼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定。評價主要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定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4個方面分為A、B、C、D等4個等級。公民道德素養方面的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方面評價A等級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人數的40%。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5月31日前,市區各初中學校上報本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市中招辦。在外地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并加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后,6月4日直接報市中招辦。 四、報名辦法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具體辦法見《關于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號)。 五、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謝克聯 安嵐 毛洪亮 成 員:吳慶防 李志平 崔 揚 沈 昊 李衛文 毛佳興 桑韌剛 張承沖 領導小組下設“二辦七組”(統稱中招辦)負責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辦公室,主任毛洪亮。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李志平。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成人中專招生工作。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組,組長李衛文。負責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體育考試組,組長張承沖。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組,組長毛佳興。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考務組,組長桑韌剛。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務工作。 閱卷組,組長李衛文(兼)。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 紀檢監察組,組長沈昊。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紀檢監察工作。 宣傳組,組長崔揚。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中考中招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文件精神,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要求,抓好報名、志愿填報、試卷管理、考務組織、錄取等重要環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中考中招工作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類招生學校尤其是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做好初中畢業生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力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及初中畢業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免試情況、錄取結果等,應及時通過校園網、媒體和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三縣教育局要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考試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的統籌力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深化各項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認真做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進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要將省示范高中統招生指標至少70%依據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校錄取。三縣教育局考試和招生方案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繼續嚴禁招收同城借讀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未經批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詢活動均在本校內依規進行,不得進入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參與與招生有關的吃請、游樂等活動,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違規招生。 (五)加強各初中畢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科目課程課時和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或讓其提前離校。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詢電話:0551-4292032、4297531(中招辦)、2622659、2624019(基教處)、2622684(職成處)、2624689(宣教處)、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儀站)、2819393(大招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2635859(監察室)、2629336(辦公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辦〔20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簡稱“中招”)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切實規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質量,順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項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服務。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新華字典》;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繼續舉行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由市、縣教育局分別統一組織實施。市區體育考試分值40分,每個考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考生報名時選定兩項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個學科考試。具體考試辦法見《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29號)和《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48號)。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試英語聽力考試。今年聽力免試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市區考生須憑《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等向初中畢業學校申請,并填寫《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英語聽力免試申請表》,學校審查后在校園內公示3天,6月1日報市中招辦核準。 (二)統一考試時間 4月22日-25日 體育考試 4月27日-30日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等級市區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分及以下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統一考試總分,同時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實證材料。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八年級參加的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由學校自主考查,考查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 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要按照省教育廳《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9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繼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定。評價主要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定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4個方面分為A、B、C、D等4個等級。公民道德素養方面的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方面評價A等級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人數的40%。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5月31日前,市區各初中學校上報本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市中招辦。在外地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并加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后,6月4日直接報市中招辦。 四、報名辦法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具體辦法見《關于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號)。 五、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謝克聯 安嵐 毛洪亮 成 員:吳慶防 李志平 崔 揚 沈 昊 李衛文 毛佳興 桑韌剛 張承沖 領導小組下設“二辦七組”(統稱中招辦)負責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辦公室,主任毛洪亮。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李志平。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成人中專招生工作。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組,組長李衛文。負責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體育考試組,組長張承沖。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組,組長毛佳興。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考務組,組長桑韌剛。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務工作。 閱卷組,組長李衛文(兼)。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 紀檢監察組,組長沈昊。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紀檢監察工作。 宣傳組,組長崔揚。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中考中招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文件精神,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要求,抓好報名、志愿填報、試卷管理、考務組織、錄取等重要環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中考中招工作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類招生學校尤其是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做好初中畢業生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力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及初中畢業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免試情況、錄取結果等,應及時通過校園網、媒體和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三縣教育局要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考試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的統籌力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深化各項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認真做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進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要將省示范高中統招生指標至少70%依據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校錄取。三縣教育局考試和招生方案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繼續嚴禁招收同城借讀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未經批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詢活動均在本校內依規進行,不得進入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參與與招生有關的吃請、游樂等活動,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違規招生。 (五)加強各初中畢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科目課程課時和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或讓其提前離校。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詢電話:0551-4292032、4297531(中招辦)、2622659、2624019(基教處)、2622684(職成處)、2624689(宣教處)、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儀站)、2819393(大招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2635859(監察室)、2629336(辦公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辦〔20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簡稱“中招”)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切實規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質量,順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項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服務。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新華字典》;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繼續舉行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由市、縣教育局分別統一組織實施。市區體育考試分值40分,每個考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考生報名時選定兩項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個學科考試。具體考試辦法見《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29號)和《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48號)。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試英語聽力考試。今年聽力免試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市區考生須憑《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等向初中畢業學校申請,并填寫《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英語聽力免試申請表》,學校審查后在校園內公示3天,6月1日報市中招辦核準。 (二)統一考試時間 4月22日-25日 體育考試 4月27日-30日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等級市區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分及以下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統一考試總分,同時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實證材料。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八年級參加的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由學校自主考查,考查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 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要按照省教育廳《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9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繼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定。評價主要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定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4個方面分為A、B、C、D等4個等級。公民道德素養方面的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方面評價A等級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人數的40%。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5月31日前,市區各初中學校上報本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市中招辦。在外地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并加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后,6月4日直接報市中招辦。 四、報名辦法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具體辦法見《關于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號)。 五、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謝克聯 安嵐 毛洪亮 成 員:吳慶防 李志平 崔 揚 沈 昊 李衛文 毛佳興 桑韌剛 張承沖 領導小組下設“二辦七組”(統稱中招辦)負責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辦公室,主任毛洪亮。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李志平。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成人中專招生工作。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組,組長李衛文。負責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體育考試組,組長張承沖。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組,組長毛佳興。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考務組,組長桑韌剛。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務工作。 閱卷組,組長李衛文(兼)。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 紀檢監察組,組長沈昊。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紀檢監察工作。 宣傳組,組長崔揚。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中考中招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文件精神,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要求,抓好報名、志愿填報、試卷管理、考務組織、錄取等重要環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中考中招工作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類招生學校尤其是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做好初中畢業生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力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及初中畢業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免試情況、錄取結果等,應及時通過校園網、媒體和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三縣教育局要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考試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的統籌力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深化各項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認真做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進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要將省示范高中統招生指標至少70%依據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校錄取。三縣教育局考試和招生方案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繼續嚴禁招收同城借讀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未經批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詢活動均在本校內依規進行,不得進入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參與與招生有關的吃請、游樂等活動,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違規招生。 (五)加強各初中畢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科目課程課時和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或讓其提前離校。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詢電話:0551-4292032、4297531(中招辦)、2622659、2624019(基教處)、2622684(職成處)、2624689(宣教處)、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儀站)、2819393(大招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2635859(監察室)、2629336(辦公室)。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2010年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招生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皖教辦〔2010〕4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深入推進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簡稱“中招”)制度改革,促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穩步發展普通高中教育,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切實規范招生秩序,提高招生質量,順利完成2010年我市中考中招各項任務,為現代化濱湖大城市建設服務。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統一考試科目與分值 由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共150分,物理與化學合卷共150分。語文、英語、數學、物理與化學實行閉卷考試;思想品德與歷史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語文考試允許使用《新華字典》;各科考試均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繼續舉行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考試由市、縣教育局分別統一組織實施。市區體育考試分值40分,每個考生考3個項目,必考項目男生為1000米跑、女生為800米跑,選考項目為實心球、立定跳遠、跳繩,考生報名時選定兩項考試。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值10分,考試科目為物理、化學,考生考試時隨機抽取其中一個學科考試。具體考試辦法見《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29號)和《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實施辦法》(合教〔2010〕48號)。 聽力殘障學生(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純音聽力檢測結果為每側耳的平均聽力損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貝〈HL〉),經教育主管部門核準可免試英語聽力考試。今年聽力免試考生的英語成績=考生英語筆試項目成績×1.25。市區考生須憑《殘疾證》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等向初中畢業學校申請,并填寫《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英語聽力免試申請表》,學校審查后在校園內公示3天,6月1日報市中招辦核準。 (二)統一考試時間 4月22日-25日 體育考試 4月27日-30日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 6月14日 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和化學 6月15日 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 6月1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三)考試成績的呈現方式及運用 統一考試成績采用分數與等級共同呈現。 省統一命題考試科目等級市區分為A+、A、A-、B+、B、B-、C+、C、C-、D+、D、E等12個等級,各等級比例按照A+等級5%、A等級5%、A-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B-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C-等級10%、D+等級10%、D等級5%、E等級5%劃定,其中物理與化學、思想品德與歷史分別合并作為一個學科呈現分數、等級。 市區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分為A、B、C、D等4個等級。體育考試:40-33分為A等級,32-24分為B等級,23-16分為C等級,15分及以下為D等級;理科實驗操作考試10-9分為A等級,8-7分為B等級,6-5分為C等級,4分及以下為D等級。 體育、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成績計入考生初中畢業學業統一考試總分,同時作為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的重要實證材料。應屆初中畢業生在八年級參加的生物、地理學科結業考試成績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學習態度與能力”方面的重要實證材料;音樂、美術(或藝術)、綜合實踐活動等由學校自主考查,考查結果作為綜合素質評價實證材料。 三、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 要按照省教育廳《安徽省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指導意見》(教基〔2006〕10號)、市教育局《關于印發2009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教研〔2009〕115號)等有關文件規定,繼續面向全體學生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并對畢業生進行綜合素質終結性評定。評價主要從公民道德素養、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全面反映初中生發展狀況,評價結果由“綜合評語”和“評定等級”兩部分組成,其中“公民道德素養”方面評定結果分為A、B兩個等級,“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4個方面分為A、B、C、D等4個等級。公民道德素養方面的評價A等級不受比例限制,學習態度與能力、實踐與創新、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4個方面評價A等級不得超過本校畢業生人數的40%。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是衡量學生是否達到初中畢業標準的依據,也是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重要依據。 5月31日前,市區各初中學校上報本校考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到市中招辦。在外地就讀的、我市戶口應屆考生由就讀學校提供并加蓋當地教育主管部門公章后,6月4日直接報市中招辦。 四、報名辦法 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具體辦法見《關于2010年合肥市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報名工作的通知》(合教基〔2010〕36號)。 五、組織領導 市教育局成立2010年合肥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方東玲 副組長:王良銀 姜昌根 朱志明 王杰才 謝克聯 安嵐 毛洪亮 成 員:吳慶防 李志平 崔 揚 沈 昊 李衛文 毛佳興 桑韌剛 張承沖 領導小組下設“二辦七組”(統稱中招辦)負責日常工作。 普通高中招生辦公室,主任毛洪亮。負責全市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招生辦公室,主任李志平。負責全市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專、五年制高職、成人中專招生工作。 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指導組,組長李衛文。負責全市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 體育考試組,組長張承沖。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體育考試工作。 理科實驗操作考試組,組長毛佳興。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理科實驗操作考試工作。 考務組,組長桑韌剛。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考務工作。 閱卷組,組長李衛文(兼)。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文化課統一考試閱卷工作。 紀檢監察組,組長沈昊。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紀檢監察工作。 宣傳組,組長崔揚。負責全市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宣傳工作。 六、幾點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中考中招工作,認真學習貫徹省市文件精神,加強統一領導和協調,明確責任分工,明確工作要求,抓好報名、志愿填報、試卷管理、考務組織、錄取等重要環節,確保各項工作順利進行。 (二)要積極采取多種形式,準確、全面地向學生、家長和社會進行中考中招工作宣傳,正確引導輿論,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加大各類招生學校尤其是中職學校招生宣傳,做好初中畢業生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積極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力爭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比例大體相當。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嚴格執行公示制度。招生學校的招生辦法、招生計劃、錄取結果以及初中畢業學校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評定結果、免試情況、錄取結果等,應及時通過校園網、媒體和公示欄等向社會公開,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三)三縣教育局要根據省市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認真制定考試和招生方案。加大高中階段教育協調發展的統籌力度,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激勵機制,大力加強中等職業教育發展。深化各項考試和招生制度改革,努力以等級形式呈現學業考試成績,認真做好初中生綜合素質評價,全面推進體育和理科實驗操作考試。要將省示范高中統招生指標至少70%依據辦學規模、辦學水平等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實行分校錄取。三縣教育局考試和招生方案5月31日前報市教育局備案。 (四)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愿填寫志愿。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嚴格執行“三限”政策,繼續嚴禁招收同城借讀生。嚴格執行招生計劃,凡未經批準擅自突破招生計劃的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學籍。各普通高中招生咨詢活動均在本校內依規進行,不得進入初中畢業學校校園內進行招生宣傳。招生學校招生簡章須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批同意后方可在媒體上發布。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參與與招生有關的吃請、游樂等活動,不得采取任何不正當手段爭搶生源、違規招生。 (五)加強各初中畢業學校的教育教學管理。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科目課程課時和內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條件的學生參加考試或讓其提前離校。各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各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咨詢電話:0551-4292032、4297531(中招辦)、2622659、2624019(基教處)、2622684(職成處)、2624689(宣教處)、2615794(教研室)、2611107(教儀站)、2819393(大招辦)。 監督舉報電話:0551-2635859(監察室)、2629336(辦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