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補習介紹,上門補習-男子「光復元朗」行動踢警員判監4個月 保釋等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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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54歲無業漢於「光復元朗」行動中踢警員,早前在屯門裁判法院被裁定襲警罪成,今日被判即時監禁4個月。辯方申請被告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獲裁判官批准,但被告要交出旅遊證件,以及每天到屯門警署報到。
辯方表示,案件上訴勝算高,而且刑期相對較短,恐怕若果沒有保釋,到上訴聽審時,刑期已經結束,所以申請保釋。
暫委裁判官陳碧橋判刑時表示,必須判以阻嚇性的刑罰,向社會發放訊息,不可襲擊正執行職務的人士,以及防止被告阮金正再犯同類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