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後青年」所揭示的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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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後青年」所揭示的公民教育

補習-「80後青年」所揭示的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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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80後青年」利用各種方式衝擊政府官員或議員,包括圍堵立法會、搶鐵馬、掟粟米斑腩飯和衝上台搶咪,他們的「暴力」被批評為教壞細路、滋擾生事,破壞社會秩序。社會大眾認知的暴力是簡單而直接,眼見得到的暴力就是暴力。上述「直接暴力」的特點是主體施行有意圖的行為,受體可能因此受到身體或精神上的傷害,所以掟飯、搶咪等視覺上的劇烈活動就是暴力。不過現實中暴力並不止於此,大眾經常忽略殺傷力更大的「結構性暴力」,其特點是沒有明顯的施暴行為,施暴過程潛藏在權力不公平的制度運作中,權力較弱的一方利益往往會受到傷害,但因過程和傷害都不明顯,故很多時都被忽略。立法會的權力分配不均,缺乏代表性的功能組別議員與地區直選議員擁有相同權力,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更甚的是結構性暴力往往被主流論述,如「小政府、大社會」等合理化、常規化,變成為禍更深的「文化性暴力」。

港人對暴力公民抗命仍有保留

如此理解暴力,近年出現的「暴力行為」是可理解的,可解讀為公民在結構性暴力長期壓抑下,訴求經年累月得不到回應的強烈反彈,也可解讀是「公民抗命」。近年有研究顯示香港人愈來愈接受以抗爭的方法來逼使政府回應訴求,例如反高鐵運動中,80後青年的苦行就感動許多市民,並引起廣泛討論和回應。然而,社會上大部分人對帶有肢體衝突的抗爭仍相當抗拒。換句話說,港人愈來愈接納非暴力的公民抗命,但對帶有暴力的公民抗命,則仍相當有保留。但無論如何,直到這些法律和建制被修改,甚至被推翻,這些行動始終是違反現有法律和建制,因此行動者應有心理準備可能會受到法律的懲處。

現時大眾對這些過激行動反感,部分歸因於一些行動者只有行動而缺乏一套完整建構的理據,未能說服一般大眾。另外更重要的原因是香港公民教育的長期不濟。一直以來,香港公民教育的內容傾向非政治化和培育「順民」,對於培育勇於挑戰社會不公義的內容,近乎絕口不提。學者Joel Westheimer和Joseph Kahne,以及James Bank分別發展了兩套架構,劃分不同參與社會程度的公民。前者區分了3種參與社會程度的公民:

● 盡本份的公民(Personally responsible citizen);

● 參與式公民(Participatory citizen),及

● 公義取向式公民(Justice-oriented citizen)。

這跟後者的分類相似:

● 守法的公民(Legal citizen);

● 最低參與的公民(Minimal citizen);

● 積極參與的公民(Active citizen),及

● 轉化型公民(Transformative citizen)。

我們希望培育怎樣的公民/國民?

在兩個架構中,公義取向式公民和轉化型公民是會挑戰及爭取改變社會的不公義,包括利用公民抗命逼使政府回應民眾訴求,以彰顯公義。然而,香港的公民教育大都集中訓練學生實踐最基本的參與社會層次,包括遵守法律、於選舉中投票,並止於做義工、關懷社會的層次,對於如何回應和改變社會上的不公平現象則付之闕如,那也是為什麼大部分港人難以察覺結構性和文化性暴力,未能回應諸種社會問題,甚至被馴服在這些結構性和文化性的暴力之下,絲毫不察問題所在。

剛出爐的「德育及國民教育課程指引」諮詢文件並無重視培養獨立批判思考的學生,更遑論回應社會不公義。頂覑「國民教育」的帽子,培育出來的學生到底會有怎樣的社會觸覺?究竟我們希望培育怎樣的公民/國民?值得各位探討、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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