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法高檢聯合發佈《意見》「亮劍」保護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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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法高檢聯合發佈《意見》「亮劍」保護知識產權

補習-高法高檢聯合發佈《意見》「亮劍」保護知識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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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亮劍」保護知識產權

  

高法高檢公安部聯合發佈《意見》,明確主要法律適用問題

  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天舉行的新聞發佈會上,針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新特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佈《關於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意見》共十六條,針對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的新情況、新問題,明確了主要法律適用問題。這將大大提高我國知識產權刑事司法保護的水平。

  侵犯知識產權呈現新特點

  近年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呈現出新的變化和特點。如,網絡犯罪突出,作案手段多樣,組織化、專業化趨勢明顯,隱蔽性強,查處難度大等。侵犯知識產權犯罪「與網俱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手段不斷翻新,通過信息網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的犯罪案件不斷增多。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熊選國介紹,對於形形色色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實踐中普遍反映知識產權保護的相關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還不夠明確具體,政策法律界限不易把握,法律適用疑難問題較多,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及時有效的打擊。

  針對近年來公檢法機關在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最高人民法院會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制定出台了《意見》。

  明確刑事案件管轄等問題

  《意見》進一步明確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的管轄問題,對犯罪地的認定、管轄爭議、並案管轄等作了明確規定。其中犯罪地包括侵權產品製造地、儲存地、運輸地、銷售地、傳播侵權作品、銷售侵權產品的網站服務器所在地、網絡接入地、網站建立者或者管理者所在地,侵權產品上傳者所在地,權利人受到實際侵害的犯罪結果發生地。

  《意見》還明確,除銷售外,有4種情形認定為「以營利為目的」。包括「以在他人作品中刊登收費廣告、捆綁第三方作品等方式直接或者間接收取費用的」;「通過信息網絡傳播他人作品,或者利用他人上傳的侵權作品,在網站或者網頁上提供刊登收集廣告服務,直接或者間接收取費用的」;還包括「以會員制方式通過信息網絡傳播他人作品,收取會員註冊費或者其他費用的」。

  此外,《意見》還進一步明確了在辦理侵犯知識產權刑事案件中行政執法部門收集、調取證據的效力等問題。意見還對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處罰問題,如多次實施侵犯知識產權行為累計計算數額問題、共犯問題、犯罪競合問題等作出進一步規定。

  打擊侵權犯罪成果顯著

  近年來,中國公檢法部門依法從嚴打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查處了一些大案要案。

  公安部經濟犯罪偵查局副局長高峰介紹,「亮劍」行動自開展至今,全國公安機關已經破獲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2000多起,抓獲犯罪嫌疑人4000多人,涉案總金額價值23億元人民幣。

  熊選國介紹,2008年—2009年,人民法院共判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2003件,生效判決人數3262人。2010年1—11月份,全國法院共受理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1175件,審結1021件,比2009年同期上升了22.13%,生效判決人數達到了1637人。

  最高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孫謙介紹,近幾年,檢察機關每年逮捕和起訴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2000—3000人左右。2008年至2010年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的犯罪嫌疑人6617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了8123人,批准逮捕制售假冒偽劣商品犯罪的犯罪嫌疑人8296人,向人民法院起訴了9162人。

  此外,針對跨國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案件,高峰介紹,近年,我國始終堅持開放務實的執法姿態,應對國際化的侵犯知識產權犯罪活動。2003年以來,中國公安機關和美國聯邦調查局等相關執法部門,連續開展了一系列個案的聯合行動。中國倡導國際的多邊和雙邊合作,建立更加緊密、更加直接、更加有效地執法合作模式,共同應對這類犯罪活動的蔓延和發展。 (記者陳振凱、張東偉)

  (人民日報海外版 陳振凱 張東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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