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發記海鮮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 被吊銷牌照14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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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長旺商場發記海鮮因非法擴展營業範圍,屢次違反《食物業規例》,被食環署署長暫時吊銷牌照14天。

食環署發言人表示,有關店鋪持牌人去年8月和今年4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600元,亦根據違例記分制記下持牌人30分,店鋪須停牌14天。署方表示,有關持牌人亦在去年7月和8月兩次被法庭定罪,共罰款5700元,因而被記下30分,店鋪去年10月被暫時吊銷牌照7天。

編輯:陳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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