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成功解決首宗個案 張國鈞稱調解仲裁好處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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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早前設立「體育爭議解決先導計劃」轄下的「指定體育爭議解決網上平台」最近成功解決首宗個案。

有關個案涉及一名運動員與所屬的總會,就洲際賽事香港代表隊名單的選拔出現爭議,需要進行調解,最終達成和解,不再就事件展開其他法律行動。亞非法協香港區域仲裁中心主任陳曉峰接受《星島日報》訪問時表示,中心在收到案件後7日召開調解會議,並於當日成功達成和解。雙方當事人各繳納1500港元作為案件登記費,其餘費用由體育先導計劃的政府資助涵蓋。

律政司副司長張國鈞形容「是一個好的開始」,強調未來仍有大量工作要做,包括深化教育,讓更多法律界及體育界人士認識並信任相關制度。張國鈞又說,先導計劃自2月投入服務後,在很短的時間內已接獲不少查詢。他認為,以調解與仲裁解決爭議有很多好處,運動員即使在海外訓練,亦可以透過網上平台,遙距調解或仲裁,案件亦會保密,避免事件訴諸法庭而承受極大壓力。而且相比起在法庭解決體育爭議出現「你死我活」的結果,調解或仲裁能節省大量時間和金錢,同時有助保留雙方日後的合作關係,避免「打完官司無朋友做」。

編輯:譚佩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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