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在公眾地方管有另類吸煙產品的法例上月30日起生效,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在本台節目《星期六問責》中表示,年初至今做了很多宣傳工作,包括在口岸與海關合作,以及與旅監局和旅發局合作宣傳;航空公司亦在航班上就新措施廣播提醒旅客,並在內地常用社交媒體發放信息;內地報道亦廣泛覆蓋新措施。他又說,全球有逾30多個國家都有實行相關禁令,例如新加坡及泰國,從遊客數字看不到禁止有關產品對其旅遊業有甚麼影響。而香港已全面禁止入口另類煙4年,訪港數字亦上升。
海關助理關長吳鎮華出席同一節目時則表示,有見到旅客攜帶另類吸煙產品的情況,去年約2600宗相關案件,大部份都是旅客,攜帶的只屬少量。
另外,林民聰又預計,明年3月1日同步實施統一煙草包裝和完稅標籤,因為相關措施均影響包裝外觀,同步實施可更暢順、較容易適應,並設有過渡期,相信有足夠時間給生產商及公眾適應。他說,目前已完全禁止煙草廣告,但煙草商仍會透過煙包做宣傳,期望新措施可減少煙包吸引力,令吸煙者更注意煙包上的健康忠告及戒煙熱線等資料,以減低吸煙率。他說,逾25個地區已有相關措施,例如澳洲在2012年實施,有研究顯示措施生效後頭3年,當地吸煙率下降約0.55%,即減少了逾10萬名吸煙者。
編輯:潘潔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