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歲入境旅客處理未完稅香煙及另類吸煙產品罪成判囚4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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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47歲旅客因進口未完稅香煙,未有向海關申報,以及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入境本港,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和《進出口條例》,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處監禁4個月和罰款1000元。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認為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海關人員昨日在機場截查這名抵港男旅客,並在他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2萬1000支未完稅香煙,以及約2萬1200件另類吸煙產品,市值約21萬1000元,應課稅值約6萬9400元。

編輯:陳樂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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