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最高法院判決前總理他信須重新服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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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最高法院裁定前總理他信須重新服刑1年。

法院聲明指,住院時間不能計入服刑期,之前的量刑執行不當。他信知道自己沒有任何嚴重疾病,無需長期住院治療。他信對延長住院時間負有部分責任。

他信在社交平台發文說,接受法院的判決。

他信的女兒,前總理佩通坦說,家族感謝泰王對父親的減刑,又指父親精神良好。

76歲的他信早上在佩通坦陪同下,到法院聽取結果。

他信2023年8月結束多年流亡生涯回到泰國,隨即被警方拘捕。根據當時的判決,他信3項罪名成立被判監8年。但因健康原因,他信於服刑第二日被轉至醫院接受治療。同年9月獲泰王減刑至一年。

他信去年獲司法部假釋,理由是他已年過70歲、患有嚴重疾病而且服刑時間超過6個月。但外界關於他信是否真正服完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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