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徐州:學校不得單獨組織招生考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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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學校不得單獨組織招生考試核心提示: 4月16日,隨著2010年中考方案的公布,市教育局對2010年招生收費也作了詳細規定,并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 新華報業網訊 (記者陳娟) 4月16日,隨著2010年中考方案的公布,市教育局對2010年招生收費也作了詳細規定,并規范招生行為,嚴肅招生紀律。 市教育局要求,各級各類學校要嚴格按照省市教育、財政、物價部門規定的項目和標準收費,任何單位不得擅自設立新的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 根據規定,今年參加中考的學生繳納中考報名費12元,并按考試科目門數每門9元標準繳納考試費,由屬地招辦統一收取。報考并參加中等職業學校藝術、體育專業加試的考生,應繳納專業加試費(藝術類50元、體育類20元),由招生學校收取。 2010年全市公辦普通高中繼續執行招收擇校生的三限(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政策。擇校生招生比例、收費標準、錄取辦法和收費管理以及徐州市區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的收費標準,均按照有關文件執行。 為規范招生行為和招生紀律,市教育局還規定,任何招生學校不得單獨組織招生考試和錄取等工作。招生學校不得擅自到生源學校進行影響和干擾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招生宣傳,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有償招生。同時,今年繼續堅持招生錄取公示制度。各招生學校須在招辦規定時間內,將錄取名單在校內張榜公示不低于7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