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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介紹
徐州:《2010年高中招生錄取原則及錄取劃線辦法》公布
4月16日中考方案公布后,備受考生關注的錄取原則及錄取劃線辦法也做出詳細規定。高中階段教育學校不得進行春季招生或中考前注冊入學,應屆初中畢業生不得在中考前分流。
錄取原則
應屆初中畢業生不得在中考前分流
據介紹,招辦將根據招生計劃和考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學業考試和學業考查成績、報考志愿,分別劃定各批次錄取或投檔控制分數線。
高中階段教育學校不得進行春季招生或中考前注冊入學,應屆初中畢業生不得在中考前分流,招生學校不得錄取已被其它學校錄取及未參加2010年中考的考生。普通高中招生的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一經劃定,未經招生主管部門批準,任何學校不得突破,否則不予辦理學籍。
市區、銅山縣、睢寧縣考生信息技術考查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錄取到四星級普通高中(市區含徐州高級中學);其它縣(市、區)考生信息技術考查成績不合格者,不得錄取到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技能考查成績不合格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不得錄取到三星級及以上普通高中。各項綜合素質評價未全部達到b等第及以上的應屆初中畢業生,不得錄取到四星級普通高中(市區含徐州高級中學)。
對因故未在規定時間進入由市、縣(市)及賈汪區招辦統一組織的集中錄取現場或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相關錄取工作的招生學校,招辦將根據招生學校的委托和考生志愿、成績和計劃數直接錄取。
凡未授權招辦代辦錄取而未到(或逾期)集中錄取現場的招生學校,視為自動放棄錄取資格,對報考這些學校的考生由招辦參照考生的成績和志愿情況調劑錄取到其他學校,但由此產生的后遺問題,由招生學校負責處理。
徐州:《2010年高中招生錄取原則及錄取劃線辦法》公布
錄取劃線辦法
普通高中按1:1劃線并投檔
普通高中: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按1:1劃線并投檔。徐州一中、徐州五中面向縣區的招生及中韓留學預備班,由市招辦統一劃定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并組織集中錄取。其它普通高中的錄取分數線和最低錄取控制分數線,由各地招辦分別劃定并組織錄取。
高等師范學校、高等職業技術院校、普通中專校:按照其招生計劃1:1.2劃線并按1:1投檔,由市招辦組織集中錄取。技師學院、技工學校按其招生計劃1:1劃線投檔,由市招辦組織錄取。
職業中專、成人中專、職業高中:根據學校招生計劃按1:1劃線并投檔,由各地招辦組織錄取。
省農林廳所屬8所農業職業技術學院、省文化廳所屬8所藝術學校、南京體育學院職業技術學院、南京藝術學院附屬中等藝術學校和省藝術中專校的藝術表演專業:由省教育考試院分別與省農林廳、省文化廳及省體育局統一組織,提前單獨錄取。
在招辦統一組織的集中錄取現場,未完成當年招生計劃的職業類學校(不含五年高職和普通中專)可自主招生,注冊入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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