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寧夏2009年中考中招政策呈現兩大變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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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區中考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比例從去年的30%增至50%,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信息技術能力考核一項。 今年中考,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繼續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要將所在市、縣(區)的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 為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今年中考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學習能力”的權重分,并在“學習能力”中增加“信息技術能力”一項(賦分10分),使“學習能力”一項賦分由原來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現與特長”一項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10分,其他兩項賦分不變。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仍為100分。信息技術能力考核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上機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信息技術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安排,考試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對暫不具備條件開展信息技術能力考試的縣(區),報經直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后,可暫緩一年實施,但明年必須統一實施。
今年我區中考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比例從去年的30%增至50%,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信息技術能力考核一項。 今年中考,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繼續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要將所在市、縣(區)的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 為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今年中考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學習能力”的權重分,并在“學習能力”中增加“信息技術能力”一項(賦分10分),使“學習能力”一項賦分由原來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現與特長”一項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10分,其他兩項賦分不變。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仍為100分。信息技術能力考核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上機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信息技術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安排,考試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對暫不具備條件開展信息技術能力考試的縣(區),報經直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后,可暫緩一年實施,但明年必須統一實施。
今年我區中考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比例從去年的30%增至50%,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信息技術能力考核一項。 今年中考,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繼續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要將所在市、縣(區)的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 為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今年中考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學習能力”的權重分,并在“學習能力”中增加“信息技術能力”一項(賦分10分),使“學習能力”一項賦分由原來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現與特長”一項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10分,其他兩項賦分不變。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仍為100分。信息技術能力考核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上機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信息技術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安排,考試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對暫不具備條件開展信息技術能力考試的縣(區),報經直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后,可暫緩一年實施,但明年必須統一實施。
今年我區中考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比例從去年的30%增至50%,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信息技術能力考核一項。 今年中考,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繼續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要將所在市、縣(區)的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 為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今年中考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學習能力”的權重分,并在“學習能力”中增加“信息技術能力”一項(賦分10分),使“學習能力”一項賦分由原來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現與特長”一項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10分,其他兩項賦分不變。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仍為100分。信息技術能力考核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上機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信息技術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安排,考試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對暫不具備條件開展信息技術能力考試的縣(區),報經直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后,可暫緩一年實施,但明年必須統一實施。
今年我區中考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比例從去年的30%增至50%,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信息技術能力考核一項。 今年中考,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繼續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要將所在市、縣(區)的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 為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今年中考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學習能力”的權重分,并在“學習能力”中增加“信息技術能力”一項(賦分10分),使“學習能力”一項賦分由原來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現與特長”一項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10分,其他兩項賦分不變。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仍為100分。信息技術能力考核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上機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信息技術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安排,考試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對暫不具備條件開展信息技術能力考試的縣(區),報經直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后,可暫緩一年實施,但明年必須統一實施。
今年我區中考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比例從去年的30%增至50%,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信息技術能力考核一項。 今年中考,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繼續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要將所在市、縣(區)的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 為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今年中考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學習能力”的權重分,并在“學習能力”中增加“信息技術能力”一項(賦分10分),使“學習能力”一項賦分由原來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現與特長”一項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10分,其他兩項賦分不變。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仍為100分。信息技術能力考核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上機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信息技術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安排,考試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對暫不具備條件開展信息技術能力考試的縣(區),報經直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后,可暫緩一年實施,但明年必須統一實施。
今年我區中考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比例從去年的30%增至50%,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信息技術能力考核一項。 今年中考,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繼續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要將所在市、縣(區)的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 為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今年中考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學習能力”的權重分,并在“學習能力”中增加“信息技術能力”一項(賦分10分),使“學習能力”一項賦分由原來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現與特長”一項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10分,其他兩項賦分不變。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仍為100分。信息技術能力考核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上機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信息技術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安排,考試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對暫不具備條件開展信息技術能力考試的縣(區),報經直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后,可暫緩一年實施,但明年必須統一實施。
今年我區中考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比例從去年的30%增至50%,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信息技術能力考核一項。 今年中考,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繼續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要將所在市、縣(區)的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 為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今年中考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學習能力”的權重分,并在“學習能力”中增加“信息技術能力”一項(賦分10分),使“學習能力”一項賦分由原來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現與特長”一項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10分,其他兩項賦分不變。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仍為100分。信息技術能力考核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上機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信息技術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安排,考試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對暫不具備條件開展信息技術能力考試的縣(區),報經直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后,可暫緩一年實施,但明年必須統一實施。
今年我區中考優質普通高中招生指標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比例從去年的30%增至50%,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信息技術能力考核一項。 今年中考,除根據中考成績擇優錄取學生外,還繼續實行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高中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初中學校的招生錄取制度,依據所屬初中學校的辦學規模、畢業生人數以及辦學質量和水平,要將所在市、縣(區)的自治區示范普通高中和縣(市、區)所屬優質普通高中招生總數中50%的名額按比例分配到所屬各初中學校。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仍按“三限”政策規定執行。 為一步完善初中畢業綜合素質評價內容,今年中考對綜合素質評價各項賦分予以調整,增加初中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中 “學習能力”的權重分,并在“學習能力”中增加“信息技術能力”一項(賦分10分),使“學習能力”一項賦分由原來的30分增加到40分,“表現與特長”一項由原來的20分調整為10分,其他兩項賦分不變。綜合素質評價總分仍為100分。信息技術能力考核采取上機操作的方式。上機考試主要考核學生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信息技術能力考核的具體時間由各市、縣(區)安排,考試工作在6月10日前完成。對暫不具備條件開展信息技術能力考試的縣(區),報經直自治區教育廳同意后,可暫緩一年實施,但明年必須統一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