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南京市體育特色學校招生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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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滿足學生體育才能發展的需求,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0年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招生辦另行通知。 一、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人數特點、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研究決定,填寫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學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并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公布專業加試成績。 4、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辦。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對待報考體育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只填報1所學校,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各招生學校領取《招生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招生報名表》并填寫好。報名時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5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加試通知為準)特長生憑加試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和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體育項目和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項運動成績、身體素質、形態等。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核小組:招生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及專業教師組成的招生考核領導小組,招生考核小組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3、錄取辦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2)5月31日市招生辦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公示,各招生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3)普通高中在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滿分(740分)的60%以上后,按專業加試成績或按項目陣容等需要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專業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績未達到市規定要求的考生,則按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4)文化成績未達到要求、但確有培養前途、競賽成績及加試專項運動成績突出的初中畢業生,經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并報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5)市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保留對考生報考學校的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享受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有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并嚴格執行市有關招生政策的規定。 (一)招生學校、人數及范圍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共24所),面向全市應屆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人數可同高中招生人數。學校填寫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獨立高中建制的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的初中招生,由學校與區縣教育局協商,委托有關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不含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本區縣招收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按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意見執行。 (二)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區縣教育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不及時上報的學校次年不得招收體育特長生。 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制定組織工作方案,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測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有序地進行。 3、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的批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 4、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滿足學生體育才能發展的需求,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0年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招生辦另行通知。 一、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人數特點、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研究決定,填寫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學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并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公布專業加試成績。 4、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辦。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對待報考體育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只填報1所學校,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各招生學校領取《招生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招生報名表》并填寫好。報名時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5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加試通知為準)特長生憑加試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和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體育項目和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項運動成績、身體素質、形態等。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核小組:招生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及專業教師組成的招生考核領導小組,招生考核小組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3、錄取辦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2)5月31日市招生辦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公示,各招生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3)普通高中在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滿分(740分)的60%以上后,按專業加試成績或按項目陣容等需要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專業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績未達到市規定要求的考生,則按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4)文化成績未達到要求、但確有培養前途、競賽成績及加試專項運動成績突出的初中畢業生,經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并報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5)市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保留對考生報考學校的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享受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有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并嚴格執行市有關招生政策的規定。 (一)招生學校、人數及范圍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共24所),面向全市應屆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人數可同高中招生人數。學校填寫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獨立高中建制的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的初中招生,由學校與區縣教育局協商,委托有關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不含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本區縣招收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按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意見執行。 (二)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區縣教育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不及時上報的學校次年不得招收體育特長生。 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制定組織工作方案,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測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有序地進行。 3、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的批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 4、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滿足學生體育才能發展的需求,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0年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招生辦另行通知。 一、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人數特點、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研究決定,填寫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學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并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公布專業加試成績。 4、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辦。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對待報考體育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只填報1所學校,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各招生學校領取《招生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招生報名表》并填寫好。報名時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5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加試通知為準)特長生憑加試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和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體育項目和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項運動成績、身體素質、形態等。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核小組:招生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及專業教師組成的招生考核領導小組,招生考核小組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3、錄取辦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2)5月31日市招生辦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公示,各招生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3)普通高中在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滿分(740分)的60%以上后,按專業加試成績或按項目陣容等需要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專業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績未達到市規定要求的考生,則按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4)文化成績未達到要求、但確有培養前途、競賽成績及加試專項運動成績突出的初中畢業生,經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并報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5)市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保留對考生報考學校的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享受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有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并嚴格執行市有關招生政策的規定。 (一)招生學校、人數及范圍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共24所),面向全市應屆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人數可同高中招生人數。學校填寫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獨立高中建制的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的初中招生,由學校與區縣教育局協商,委托有關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不含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本區縣招收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按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意見執行。 (二)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區縣教育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不及時上報的學校次年不得招收體育特長生。 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制定組織工作方案,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測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有序地進行。 3、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的批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 4、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滿足學生體育才能發展的需求,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0年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招生辦另行通知。 一、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人數特點、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研究決定,填寫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學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并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公布專業加試成績。 4、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辦。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對待報考體育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只填報1所學校,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各招生學校領取《招生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招生報名表》并填寫好。報名時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5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加試通知為準)特長生憑加試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和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體育項目和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項運動成績、身體素質、形態等。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核小組:招生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及專業教師組成的招生考核領導小組,招生考核小組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3、錄取辦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2)5月31日市招生辦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公示,各招生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3)普通高中在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滿分(740分)的60%以上后,按專業加試成績或按項目陣容等需要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專業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績未達到市規定要求的考生,則按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4)文化成績未達到要求、但確有培養前途、競賽成績及加試專項運動成績突出的初中畢業生,經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并報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5)市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保留對考生報考學校的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享受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有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并嚴格執行市有關招生政策的規定。 (一)招生學校、人數及范圍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共24所),面向全市應屆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人數可同高中招生人數。學校填寫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獨立高中建制的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的初中招生,由學校與區縣教育局協商,委托有關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不含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本區縣招收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按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意見執行。 (二)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區縣教育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不及時上報的學校次年不得招收體育特長生。 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制定組織工作方案,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測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有序地進行。 3、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的批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 4、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滿足學生體育才能發展的需求,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0年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招生辦另行通知。 一、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人數特點、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研究決定,填寫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學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并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公布專業加試成績。 4、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辦。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對待報考體育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只填報1所學校,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各招生學校領取《招生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招生報名表》并填寫好。報名時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5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加試通知為準)特長生憑加試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和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體育項目和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項運動成績、身體素質、形態等。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核小組:招生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及專業教師組成的招生考核領導小組,招生考核小組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3、錄取辦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2)5月31日市招生辦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公示,各招生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3)普通高中在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滿分(740分)的60%以上后,按專業加試成績或按項目陣容等需要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專業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績未達到市規定要求的考生,則按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4)文化成績未達到要求、但確有培養前途、競賽成績及加試專項運動成績突出的初中畢業生,經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并報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5)市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保留對考生報考學校的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享受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有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并嚴格執行市有關招生政策的規定。 (一)招生學校、人數及范圍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共24所),面向全市應屆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人數可同高中招生人數。學校填寫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獨立高中建制的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的初中招生,由學校與區縣教育局協商,委托有關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不含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本區縣招收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按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意見執行。 (二)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區縣教育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不及時上報的學校次年不得招收體育特長生。 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制定組織工作方案,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測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有序地進行。 3、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的批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 4、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滿足學生體育才能發展的需求,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0年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招生辦另行通知。 一、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人數特點、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研究決定,填寫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學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并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公布專業加試成績。 4、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辦。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對待報考體育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只填報1所學校,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各招生學校領取《招生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招生報名表》并填寫好。報名時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5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加試通知為準)特長生憑加試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和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體育項目和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項運動成績、身體素質、形態等。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核小組:招生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及專業教師組成的招生考核領導小組,招生考核小組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3、錄取辦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2)5月31日市招生辦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公示,各招生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3)普通高中在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滿分(740分)的60%以上后,按專業加試成績或按項目陣容等需要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專業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績未達到市規定要求的考生,則按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4)文化成績未達到要求、但確有培養前途、競賽成績及加試專項運動成績突出的初中畢業生,經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并報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5)市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保留對考生報考學校的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享受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有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并嚴格執行市有關招生政策的規定。 (一)招生學校、人數及范圍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共24所),面向全市應屆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人數可同高中招生人數。學校填寫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獨立高中建制的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的初中招生,由學校與區縣教育局協商,委托有關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不含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本區縣招收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按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意見執行。 (二)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區縣教育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不及時上報的學校次年不得招收體育特長生。 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制定組織工作方案,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測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有序地進行。 3、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的批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 4、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滿足學生體育才能發展的需求,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0年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招生辦另行通知。 一、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人數特點、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研究決定,填寫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學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并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公布專業加試成績。 4、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辦。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對待報考體育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只填報1所學校,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各招生學校領取《招生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招生報名表》并填寫好。報名時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5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加試通知為準)特長生憑加試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和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體育項目和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項運動成績、身體素質、形態等。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核小組:招生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及專業教師組成的招生考核領導小組,招生考核小組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3、錄取辦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2)5月31日市招生辦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公示,各招生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3)普通高中在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滿分(740分)的60%以上后,按專業加試成績或按項目陣容等需要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專業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績未達到市規定要求的考生,則按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4)文化成績未達到要求、但確有培養前途、競賽成績及加試專項運動成績突出的初中畢業生,經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并報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5)市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保留對考生報考學校的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享受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有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并嚴格執行市有關招生政策的規定。 (一)招生學校、人數及范圍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共24所),面向全市應屆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人數可同高中招生人數。學校填寫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獨立高中建制的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的初中招生,由學校與區縣教育局協商,委托有關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不含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本區縣招收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按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意見執行。 (二)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區縣教育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不及時上報的學校次年不得招收體育特長生。 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制定組織工作方案,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測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有序地進行。 3、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的批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 4、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滿足學生體育才能發展的需求,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0年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招生辦另行通知。 一、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人數特點、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研究決定,填寫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學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并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公布專業加試成績。 4、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辦。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對待報考體育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只填報1所學校,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各招生學校領取《招生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招生報名表》并填寫好。報名時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5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加試通知為準)特長生憑加試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和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體育項目和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項運動成績、身體素質、形態等。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核小組:招生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及專業教師組成的招生考核領導小組,招生考核小組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3、錄取辦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2)5月31日市招生辦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公示,各招生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3)普通高中在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滿分(740分)的60%以上后,按專業加試成績或按項目陣容等需要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專業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績未達到市規定要求的考生,則按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4)文化成績未達到要求、但確有培養前途、競賽成績及加試專項運動成績突出的初中畢業生,經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并報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5)市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保留對考生報考學校的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享受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有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并嚴格執行市有關招生政策的規定。 (一)招生學校、人數及范圍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共24所),面向全市應屆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人數可同高中招生人數。學校填寫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獨立高中建制的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的初中招生,由學校與區縣教育局協商,委托有關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不含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本區縣招收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按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意見執行。 (二)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區縣教育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不及時上報的學校次年不得招收體育特長生。 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制定組織工作方案,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測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有序地進行。 3、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的批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 4、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各區縣教育局,各有關學校: 為了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全面推進素質教育,認真實施“南京市中小學生才藝拓展計劃”,滿足學生體育才能發展的需求,培養和輸送具有較高水平的體育后備人才,現將我市2010年體育特色學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請認真貫徹執行。未盡事宜由市招生辦另行通知。 一、高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一)招生學校、范圍及項目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 2、其他需招收高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直屬學校直接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二)招生計劃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招生人數由學校根據特色辦學、項目人數特點、重大體育比賽等情況研究決定,填寫高中招生計劃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招生計劃單列。錄取中未完成的招生計劃則轉入該校統招計劃。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未受過紀律處分的應屆初中畢業生。 2、經畢業學校或業余體校推薦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 (1)個人項目:初中階段運動成績達到或接近二級運動員等級標準(以證書或競賽成績冊為準)。 (2)集體項目:初中學段獲得市級以上正式體育競賽前六名的運動員(以競賽成績冊為準)。 (3)未獲得上述競賽成績,但運動水平較高、身體條件較好、確有培養前途的特長生如需報考,須經招生學校面試同意。 (四)招生程序 1、考生報名。招生學校進行資格審核并發放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及有關專業加試要求。 2、市招生辦統一組織考生參加專業加試。 3、招生學校公布專業加試成績。 4、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辦。 5、市招生辦審核后公布加試合格名單。 6、考生參加全市初中畢業生中考。 7、市招生辦和招生學校辦理錄取手續。 (五)招生辦法 1、報名辦法 (1)報名時間:2010年5月8日―9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2)報名地點:各招生學校。 (3)報名要求:考生應慎重對待報考體育特長生,《招生報名表》須本人和家長填寫,考生只填報1所學校,報考確認后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學生或家長到各招生學校領取《招生報名表》,或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http://www.njzb.net)下載《招生報名表》并填寫好。報名時須提供運動員等級證書、體育比賽成績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原件審驗后交還考生)和近期1寸照片1張。 (4)報名審核通過后領取體育特長生加試通知書。 2、專業加試辦法 (1)加試時間和地點:5月15日(具體時間和安排以加試通知為準)特長生憑加試通知書到招生學校參加專業加試,各招生學校不得提前和推遲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和加試。 (2)加試內容和分數:加試內容和評分標準根據不同的體育項目和要求由招生學校確定,主要考查學生參加競賽已獲得的專項運動成績、身體素質、形態等。加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考核小組:招生學校成立由校級領導、中層領導及專業教師組成的招生考核領導小組,招生考核小組名單報市招生辦備案。 3、錄取辦法 (1)5月28日前各招生學校將專業加試合格考生名單和成績(可按招生計劃數的1:1.2比例)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 (2)5月31日市招生辦公布專業加試合格名單,并在“南京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網站”公示,各招生學校同時公布專業加試成績和合格名單。 (3)普通高中在考生中考成績達到滿分(740分)的60%以上后,按專業加試成績或按項目陣容等需要擇優錄取;中等職業學校按專業加試成績擇優錄取。凡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其他學校不得錄取。未能被錄取的考生和文化成績未達到市規定要求的考生,則按當年中考錄取辦法執行。 (4)文化成績未達到要求、但確有培養前途、競賽成績及加試專項運動成績突出的初中畢業生,經招生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審核并報市高中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可破格錄取。 (5)市教育局根據重大比賽任務、學校項目布局、項目陣容等情況,保留對考生報考學校的調整,不服從調整的將取消享受體育特長生招生政策。 二、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 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和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工作,由有關區教育局負責制定有關政策和實施辦法,并嚴格執行市有關招生政策的規定。 (一)招生學校、人數及范圍 1、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共24所),面向全市應屆小學畢業生招生。招生人數可同高中招生人數。學校填寫申報表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2、獨立高中建制的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的初中招生,由學校與區縣教育局協商,委托有關公辦初中學校招生,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招收體育特長生。 3、其他需招收初中體育特長生的學校(不含江蘇省體育后備人才學校、南京市體育基地學校),經區縣教育局同意后,向市教育局體衛藝處申報,申報截止日期為4月9日,經市教育局批準后方可面向本區縣招收體育特長生。招生人數按市教育局審核批準意見執行。 (二)專業加試和錄取辦法 初中體育特長生招生只可進行相關專業加試,不得舉行包括文化課在內的其它任何形式的考試。被錄取的體育特長生不再參加義務教育學位的派定和擇校報名,其他學校也不得錄取。各校完成招生工作后發放正式錄取通知書,將區縣教育局審批后的錄取名冊報市教育局體衛藝處和市招生辦備案,不及時上報的學校次年不得招收體育特長生。 三、有關招生考試工作要求 1、加強對考試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招生學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認真制定招生工作實施辦法和招生紀律,加強對招生工作的管理,認真組織招生考試工作。各招生學校要制定組織工作方案,準備好有關場地、器材、測試表格等,認真組織測試工作,確保學生安全。 2、落實招生工作責任制。選派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同志參加考務工作,確保招生考試工作公正、公開、公平、有序地進行。 3、嚴格收費規定。各招生學校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收取相關費用。未經物價部門的批準,不得收取任何費用,杜絕各種形式的亂收費。 4、嚴格執行招生考試紀律。各校要采取措施,杜絕發生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工作失職行為。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將嚴肅處理;對因弄虛作假被錄取的考生,一經查實,立即取消錄取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