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簡化物業轉讓程序 甯漢豪稱防偽特徵及清晰制度可阻截欺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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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出修訂尚未實施的《土地業權條例》,以在新批土地先行實施業權註冊制度,簡化物業轉讓程序。

修例亦提出確保相關土地的業權不可被推翻、不可被逆權侵佔,又將物業轉讓彌償上限定為5000萬元,如果修例獲立法會通過,政府期望在2027年上半年生效。

在立法會相關法案委員會會議,多個出席團體表示支持修例,其中律師會代表認為,修例可提供確定性,簡化物業轉讓程序可為香港提供更有利的營商環境,亦可減省律師的工作,不過擔心在業權不可推翻下,或會增加物業欺詐個案。

消委會代表希望政府在通過修例後,能調配足夠資源到相關機構,利用科技建立健全系統,並盡早做好公眾教育。高力國際物業顧問的代表期望政府有時間表,將業權註冊制度擴展至不同土地。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說,現時土地註冊處正做分析,當局希望在明年交代下一階段工作,她明白律師會的關注,但不用過於擔心,雖然修例後物業轉讓程序有所簡化,但屆時會有防偽特徵,有信心在清晰的制度下,阻截欺詐的能力更高。

甯漢豪認同將來運作模式始終有分別,當局需要從實戰角度出發,提供更多指引及「問與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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