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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印發《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教育廳(教委):
現將《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見附件)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招生委員會、教育行政部門,有關高等學校、中學,要高度重視推薦及招收保送生工作,加強管理,嚴肅紀律。對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並在新聞媒體上予以曝光;對違規錄取的保送生堅決予以清退。
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速將本通知及附件轉發至本地區的普通高等學校及中學。
附: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
教育部辦公廳
二○○四年三月十七日
200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保送生辦法
一、招生學校
經教育部批准,2004年具有高等學歷教育招生資格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均可按本辦法要求招收保送生。
二、保送生的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經所在中學推薦,招生學校審核同意,可免於參加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
(一)省級優秀學生。即按《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00]28號)和《教育部關於學習貫徹〈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適應新形勢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中小學德育工作的意見〉的通知》(教基[2001]1號)要求評選出的省級優秀學生。
(二)高中階段在下列全國中學生學科奧林匹克競賽省賽區中獲得一等獎以及獲得全國決賽一、二、三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
1、省賽區的競賽名稱
(1)全國高中數學聯賽;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省級賽區);
(3)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省級賽區);
(4)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聯賽;
(5)全國中學生生物學聯賽。
2、全國決賽的名稱
(1)中國數學奧林匹克;
(2)全國中學生物理競賽決賽;
(3)全國高中學生化學競賽;
(4)全國青少年信息學奧林匹克競賽;
(5)全國中學生生物學競賽。
(三)高中階段獲得下列競賽一、二等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競賽名稱是:
1、全國青少年科技創新大賽(含全國青少年生物和環境科學實踐活動);
2、「明天小小科學家」獎勵活動;
3.、全國中小學電腦製作活動。
(四)高中階段在下列國際競賽中獲獎的應屆高中畢業生。競賽的名稱是:
1、國際科學與工程大獎賽;
2、國際環境科研項目奧林匹克競賽。
(五)根據原國家教委《關於試辦三年制高中理科試驗班的通知》(教基[1993]9號)精神,在北京大學附中、清華大學附中、北京師範大學附屬實驗中學和華東師範大學第二附屬中學舉辦的「三年制高中理科試驗班」中的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六)根據外語院校以及其他高等學校外語系對報考外語專業考生的特殊要求,下列外國語中學(學校)可繼續向有關高等學校推薦思想品德和學習成績均特別優秀且高中階段均在本校就讀的應屆高中畢業生,這部分學生具有保送生資格。各校推薦的比例不超過本校應屆高中畢業生總數的20%。這些學校是:天津、石家莊、長春、濟南、南京、杭州、廈門、武漢、重慶、鄭州、太原、成都和深圳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大學附中(含浦東校區)、廣東外語外貿大學附中。上述外國語中學(學校)具有保送資格的學生只可報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大學、外交學院、北京第二外國語學院、上海外國語大學和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等6所院校和綜合性大學的外語系、專業。
三、符合國家體育總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做好退役運動員就業安置工作的意見》(體人字[2002]411號)中第三條第七款的運動員,經國家體育總局資格審核並報教育部備案後,可以免試進入高等學校學習。
四、公安部、教育部《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暫行規定》(公政治[2000]138號)繼續執行。
五、工作程序
(一)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學校應結合本校的實際情況,制定招收保送生的計劃(包括專業及擬聯繫的中學),並於3月31日前通告有關省級招辦及中學。招收保送生的計劃,列入國家核定的學校當年招生計劃總數內。
(二)推薦保送生的中學應於4月10日以前將具有保送生資格學生的有關材料直接寄送有關高等學校。
(三)招收保送生的高等學校,負責對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進行考察和資格審查。是否錄取,由高等學校確定,擬錄取的保送生須報生源所在省級招辦審核並辦理錄取手續。
(四)有關省級招辦於普通高中畢業考試(普通高中畢業會考)之後組織保送生的審核、錄取工作。審核及辦理錄取手續工作應於5月20日以前結束。
(五)保送生被高等學校錄取後,錄取名單應在其所在中學張榜公佈。省級招辦負責在本省媒體上公佈本省(自治區、直轄市)保送生名單。
(六)各省級招辦、有關高等學校於6月30日前,將本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本校招收保送生名單以書面形式報我部備案。
(七)省級優秀學生和15所外國語中學(學校)推薦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名單由有關省級招辦於3月31日前統一報我部,我部將與2004年其他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名單一併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公佈(網址:www.chsi.com.cn)。有關高等學校擬錄取本年度網上未公佈的已具有保送生資格的學生,須書面報我部核准。
來源: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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