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補習介紹,上門補習-通過政改是民主發展里程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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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
主席:
今日是我在立法會會議上第四次就政改發言,目的是呼籲各位立法會議員支持特區政府提出修改行政長官產生辦法的議案,落實《基本法》第45條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
今日是香港民主發展的一個關鍵性日子。各位擁有憲制權力推動政制發展的議員,很快便要投票決定全港500萬名合資格選民能否在2017年首次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行政長官。無論投票結果如何,2015年6月17日的立法會會議對香港政制發展都有深遠的歷史意義。為了確保會議能夠順利進行,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及秘書處作出了適當的安排,特區政府在此表示謝意。我亦呼籲在立法會大樓外,無論是支持或反對政改方案的人士要保持克制,以守法、和平和理性的方式表達他們的意見,不可破壞社會秩序。
諮詢工作
主席,按照《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落實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是本屆政府的憲制責任及首要工作。自行政長官於2013年10月17日宣布成立政改諮詢專責小組(專責小組)至今日,我、律政司司長和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工作了整整20個月。為實現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這20個月以來,專責小組就行政長官普選辦法進行了廣泛有序的公眾諮詢,包括於2013年12月開展為期五個月的第一輪公眾諮詢,以及2015年1月開展為期兩個月的第二輪公眾諮詢。
在展開每一輪公衆諮詢前,我都不厭其煩地說明以下幾點原則及立場:
(1)政制發展必須建基於《基本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否則將無法凝聚共識,收窄分歧;
(2)中央是真心誠意推動香港的民主發展,希望香港各界能把握歷史機遇,依法落實普選行政長官;
(3)落實普選行政長官是政制發展的歷史性進步,是回應市民對普選行政長官的清晰訴求,是實現全體立法會議員由普選產生的先決條件。社會必須理性地互相體諒和接納,在「求大同、存大異」的大前提下展開討論。
在兩輪公眾諮詢期間,專責小組成員和相關官員出席了多場立法會相關會議、18區區議會的相關會議、超過300 場不同形式的諮詢及地區活動,廣泛聽取社會各界不同團體和人士對政制發展的意見。特區政府在兩輪公眾諮詢合共收到20多萬份書面意見,並把收集到的意見如實收納在兩份諮詢報告中,連同諮詢期內收集到的各項相關民意調查結果,悉數上載至政制發展網站,供公眾查閱。
在充分考慮所有收到的意見,並在顧及憲制、法律、政治和實際操作等因素後,特區政府在今年4月22日發表了《行政長官普選辦法公眾諮詢報告及方案》,提出一套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行政長官普選方案,以實現於2017年「一人一票」普選行政長官的目標。
合憲、合法、合情、合理的普選方案
主席,縱然在過去20個月社會紛紜的討論中,專責小組成員面對了不少批評嘲諷,甚至謾罵和侮辱,但作為特區官員,我們必須嚴格依法辦事,並本着以香港長期繁榮穩定、以市民大眾的福祉、以社會的整體和長遠利益為宗旨,推動政制發展。因此,我必須在此再一次向公眾解釋普選行政長官的相關憲制和法律規定,以及為何我們提出的方案是切實可行、符合香港目前實際情況。
香港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內的一個地方行政區域,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憲法》) 制定的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實行「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根據《憲法》及《基本法》,中央在決定香港實行何種政治制度,有其憲制上的角色和權責,這是毋庸置疑的。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不可能偏離《基本法》及全國人大常委會的相關解釋和決定。
主席,我在4月22日於本會作出聲明,介紹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時,清楚交代特區政府充分考慮過的因素,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作為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區域的憲制地位、《基本法》有關特區政治體制設計的原則、方案須切實可行、能夠回應社會各界對如期落實行政長官普選的強烈訴求,以及在眾多不同的意見中力求平衡,有利於方案獲得市民接受、立法會支持、中央批准等等。在考慮以上各項因素後,特區政府已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8月31日通過的《決定》(《8‧31決定》)的框架下,盡最大努力,創造最大空間,設計出一套公開、公平、公正及具競爭性的行政長官選舉制度。這方案可說是現時最好和最有機會得以落實的普選方案。
民意清晰
為了讓廣大市民更了解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內容,除了發表諮詢報告、製作宣傳短片、印製宣傳單張外,特區政府整個政治委任團隊都不遺餘力,透過不同方式直接接觸市民,向市民講解特區政府的方案,聆聽市民的意見,爭取市民的支持。我們確切體會到香港大部分市民是理性、務實的,仍然是支持政府提出的方案,希望立法會通過方案。
在過去20個月,我共出席了124場諮詢會及論壇、約20次落區進行宣傳,也先後約100次會見傳媒回應有關政改的提問,其他與立法會議員、專業團體和學者的會面更是不計其數。在落區的經驗中,我深深感受到普遍市民對於2017年能夠親自投票選出行政長官的熱切渴求。即使不同人士對特區政府提出的方案有不同意見,但如期落實普選的願望,毫無疑問是大多數香港市民的共識,是最堅實的民意。
我們明白有些市民,包括在座的部分議員,認為普選方案與他們心目中的理想方案還有一段距離。他們透過各種不同途徑,多次表達他們的意見和立場。香港是一個多元社會,特區政府絕對尊重不同人士的不同意見,但對於有些人質疑特區政府對這些意見充耳不聞,以至誤導中央,誤導市民,我絕不能夠認同。事實上,專責小組在去年7月和今年4月發表的諮詢報告,以及行政長官去年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報告,均如實反映我們在諮詢期間收到的各種不同意見,包括那些認為方案不符合他們理想的意見;而所有收到的書面意見亦已悉數原文收錄在諮詢報告的附錄內,並上載至網站供公眾參閱。
我們亦先後多次安排包括泛民議員在內的立法會議員與中央負責政改的官員會面,包括去年3月由我主持的早餐會、去年4月的上海之行、去年7月在政府總部與中聯辦主任會面、去年8月的深圳座談會,以及剛在今年5月31日舉辦的深圳會面,確保立法會內不同黨派和議員有充分機會向中央官員直接表達意見,因此並不存在中央被誤導的情況。
雖然社會上不同人士或許對他們各自認為是「理想」的政改方案有不同的期望,但民意是清晰的:多數香港市民仍然希望在2017年能行使他們渴望已久的投票權,希望看見香港的政制可繼續向前發展,不要原地踏步。這項清晰的民意,在不同機構過去20個月所進行的民意調查結果長期而毫不含糊地表達出來。
主席,特區政府在推動今次政改工作的目的只有一個,正正就是把選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