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成立標準工時委員會,研究是否就標準工時立法。行政長官委任梁智鴻(圖)出任主席,任期3年;同時委任23名來自勞工、工商及學術界人士擔任委員,當中12名當然委員是現任勞工顧問委員會委員。
委員會內的勞資雙方委員均認為,相信是否為標準工時立法,會是委員會的最大分歧。代表資方的工業總會副主席劉展灝表示,過去勞資雙方在是否立法的立場及角度都不一樣,故最終是否需要立法,需要經過討論才可決定。
代表勞方的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則認為,由於委員會人數太多,加上資方在成立委員會前,都不希望討論標準工時立法問題,擔心不容易取得一致意見,但仍希望委員會能於一、兩年內提交立法建議,並形容「打工仔」有開工及收工時間,超時工作有補水是天經地義。
勞工及福利局長張建宗表示,委員會肩負重要使命,負責跟進政府的標準工時政策研究,以及處理本港工時情況及應否考慮立法制定標準工時或其他方案提供意見。
梁智鴻冀3年內有共識
梁智鴻則指,社會上不少人都需要超時工作,他作為醫生,亦認為此舉或影響市民的健康及生活質素,但也要研究減低工時,會否影響社會及經濟;而社會上對標準工時立法存有不同意見,故委員會的工作可謂相當繁複及具挑戰性,希望會有詳盡的諮詢研究,向提供政府正確方向,亦冀望可在3年內就議題達成共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