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品學兼優的18歲中六男生涉帶女教師往校內僻靜處傾訴心事,突然情緒反常,先伸手入教師的衣衫摸胸,又將她的頭猛力撼牆,再用鎖匙插面塞口,繼而揮拳狂打她的面,令她頭破血流。他昨在屯門法院被裁定傷人及非禮罪成,裁判官將他還柙至下月5日,等候勞教及更生中心等報告始作判刑。
品學兼優的18歲中六男生涉帶女教師往校內僻靜處傾訴心事,突然情緒反常,先伸手入教師的衣衫摸胸,又將她的頭猛力撼牆,再用鎖匙插面塞口,繼而揮拳狂打她的面,令她頭破血流。他昨在屯門法院被裁定傷人及非禮罪成,裁判官將他還柙至下月5日,等候勞教及更生中心等報告始作判刑。
訛稱傾談 帶往僻處
何姓男生被控一項非禮及一項傷人罪名,指他於去年11月30日在天水圍某中學內,非禮及傷害在該校任教的女子X。被告只承認傷人罪但否認非禮。暫委裁判官許俊聲認為事主口供誠實可信,無必要講大話誣陷被告。年約20多歲的受害女教師,事後患上創傷後遺症。
由於案件敏感,裁判官早前下令不得報道受害老師身份和涉案學校名稱。案情透露,案發前三周,被告曾曠課數天。去年11月30日,X在校務處碰見被告,遂問他曠課一事。被告稱有心事找人傾訴,然後帶X往禮堂的化妝間談心。
入房後,被告從後大力熊抱她,箍X的頸,先隔衫X胸部,再伸手入她的衣內摸胸。X掙扎逃走,被告扯住她的頭髮將她的頭撼向牆。
熊抱胸 撼頭埋牆
X用盡氣力尖叫反抗,被告取出兩、三條鎖匙插她的頭、面和頸,更將其中一條塞入她口。她大力咬鎖匙,更咬傷被告手指;被告又不停拳打她的面部20秒,將她打至血流披面。之後,事主向學校保安投訴遭侵犯,保安報警。被告自辯時承認曾扯事主頭髮、襲擊她,並塞鑰匙進她口中,但堅決否認非禮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