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威脅告發體罰兒子 母勒索教師囚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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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未婚媽媽向女教師勒索一萬元「掩口費」,否則會將她體罰兒子一事告發教育局及警方,家長其後改為索價五千元,以作為兒子的生日禮物,教師最終屈服經銀行戶口轉帳給家長,家長早前承認勒索及盜竊罪名,昨被判入獄六個月。
辯方求情指,被告陳嘉恩(三十三歲)現已戒掉賭錢陋習,事後飽受壓力及神經衰弱,去年八月更一度抑鬱病發萌生自殺念頭,還柙期間須與兒子分居已深受教訓,故希望裁判官能輕判,讓她可陪伴現就讀小六的兒子面對本月考試。
據悉,陳的兒子仍在案發學校就讀,而涉案教師則於去年新學年前以個人理由辭職。
裁判官施萬德表示,雖然陳是一名盡責的母親,但所犯罪行嚴重及有預謀,涉案金額也不少,即使事後受情緒困擾也是咎由自取,加上報告顯示她不適合接受社會服務令,除了判處監禁別無選擇。
裁判官:有預謀犯案
施官下令陳須於三個月內賠償女教師五千元,又因陳患中度抑鬱及有自殺傾向,建議懲教署安排她入住精神病房。辯方要求將她一對兒子交由他們的生父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