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物價局財政廳聯合發文規範普高國際班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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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物價局財政廳聯合發文規範普高國際班收費

補習-江蘇物價局財政廳聯合發文規範普高國際班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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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繆志聰)日前,江蘇省物價局與財政廳聯合發文,要求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規範普通高中國際班收費標準,設立最高學費標準,每生每學期不得超過1萬元。 普通高中國際班與普通班一樣,也應當按學期收費,不得跨學期預收。

  據悉,近年來不少普通高中試點開設國際課程,但由於政策不夠完善等原因,一些地方出現了審批權限混亂、收費標準過高等問題。 目前,江蘇省內的高中國際班雖然形式各不相同,但3年的學費一般都需要10萬元以上,多的甚至要20多萬元,根據學校的情況,有的一次性收取,也有的分幾次收取。 以無錫太湖高中國際班為例,前兩年學習普通高中課程,每週增設6節由外教任教的英語課,因此費用較為便宜,但從第三年開始學習英語、計算機、數學、商科等預科課程,所需費用就要5萬至6萬元了。 雖然與在國外讀預科的費用相比已經節省了80%,但與國內的普通高中相比,仍是“天價”。

  為規範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收費行為,江蘇明確指出,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收費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新增設的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設立最高學費標準,每生每學期不超過1萬元。 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除收取學費外,可收取服務性費用及代收費,收費標準參照省統一規定執行,除此之外不再收取其他費用。

  江蘇要求,各級價格、財政部門對已經開設的國際課程班收費項目和收費標准進行治理和規範,除學費、服務性收費和代收費以外,其他收費項目一律予以取消;對已突破省定最高標準的公辦普通高中國際課程班收費,2011年秋季學期起嚴格按新規定執行;對各地已製定的“蘇教國際班”收費標準,立即停止執行;對已停辦或未經省教育廳复核認定的普通高中國際課程項目,其學費標準按普通高中學費標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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