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址租無牌補習社救世軍雙重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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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機構救世軍繼早前被揭發,將免地價非牟利福利性質的會址內車位出租「無本生利」後,再被揭發雙重違規。救世軍位於大坑東龍珠街的會址未獲地政總署批准作教育用途,卻把其中一間課室以月租逾萬元出租予香港公文有限公司轄下公文式龍珠教育中心,中心更被揭發無牌經營長達十年,估計租金收入逾一百多萬元。事件揭發後,救世軍決定下月底暫停出租課室予教育中心使用。

救世軍位於大坑東龍珠街一號的會址設有社區中心及音樂中心,提供功課輔導班及樂器班等,但三樓其中一個課室卻出租予「公文式龍珠教育中心」,每逢周四至周六開設補習班。據了解,該教育中心每月以萬多元租用該面積約三百平方呎的課室逾十年,課室設有約十六個座位以供教學之用,課室門亦貼有上課時間表以供學生及家長參考。

不過,「公文式龍珠教育中心」原來一直未獲教育局註冊。教育局回覆稱,並無該教育中心的學校註冊或臨時註冊紀錄,當局會派員巡查以確定是否有人違反《教育條例》。「公文式龍珠教育中心」是香港公文有限公司轄下其中一間教育中心,該公司至今仍未回覆查詢。
只能作非牟利用途

救世軍港澳軍區社區關係總監王國清接受查詢時承認,大坑東會址只作非牟利福利用途,未獲地政總署批准作教育用途,又稱其中一個課程由「公文式龍珠教育中心」經營已有十年,每月收取約一萬元以抵銷電費、管理和維修開支等。他解釋當年使用有關物業並無太多限制,加上區內學童對補習服務有需求,遂「借出」物業予教育中心使用,雙方並無簽訂任何合約,內部已決定在下月底學童期考完結後,暫停借出會址予該教育中心使用。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張國柱稱,不少社福機構在整筆撥款制度下,用盡方法開源以增收入,但認為救世軍亦不應知法犯法,明知用地只能作非牟利福利用途,便不應租予教育中心,建議政府應檢視現行資助制度,支援機構發展非資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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