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三學生義務幫同學打官司 被譽為法律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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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三學生義務幫同學打官司 被譽為法律哥

補習-大三學生義務幫同學打官司 被譽為法律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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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華中師範大學漢口分校法律專業大三學生管禮明,多次出入法院、仲裁委員會、醫院、保險公司等機構,義務幫同學維權,被師生稱為「法律哥」。

  

兩次幫身邊同學打贏官司

近日,記者見到21歲的管禮明時,他剛幫一名同齡人修改了一份網站買賣合同。

2010年4月,大學生楊燕因病歷上一字之差導致難以向保險公司理賠;當她找到武昌某醫院要求出具證明時,遲遲得不到解決。在管禮明幫助下,楊燕向武昌區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書。3天後,醫院出具證明承認,由於疏忽,楊燕腰疼「數年」應為「數月」。最後,楊燕從保險公司拿到了4574元保險理賠。

這次成功維權讓管禮明名聲大振。武漢工程大學應屆畢業生小余與原單位之間的勞務糾紛久拖未決,通過同學介紹,管禮明成了小余的維權代理人。為此,管禮明自學了《勞動法》,並出具有力法律事實。最終,武昌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仲裁調解:武漢某醫療公司一次性支付小余工資差額、社會保險、經濟補償等2300元。

幫人維權只為應用所學知識

兩次幫同學維權成功,也讓管禮明感受到課堂上所學與實踐之間存在著一條「鴻溝」。每一次,管禮明成為代理人,都要查閱大量法律資料,而更難的是去醫院等機構調查取證。

靠助學貸款和寒暑假在外打工上大學的管禮明,為幫他人維權付出了大量時間、精力和金錢。楊燕和小余在拿到賠付之後,都曾表示要酬謝管禮明,但被他婉言謝絕。他說,能幫別人維權,是對自己所學知識最大的應用和驗證。小余只好向管禮明送了一面錦旗,上書:「彰顯法治,維護正義。」

管禮明說,他高考(論壇)前從沒想過要學法律,高考時填報的是被認為將來更好就業的財會專業。被調劑到法律專業,剛入學時,他甚至提出轉專業。直到大一接觸了幾門法律專業課之後,他才逐漸放棄了轉專業的想法。現在,他正在準備今年的國家司法考試。(記者朱建華)

  (漢網-長江日報 朱建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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