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女生在校遭「狼師」性侵 學校判賠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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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5女生在校遭「狼師」性侵 學校判賠670萬

補習-台灣5女生在校遭「狼師」性侵 學校判賠6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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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月31日電 據台灣《中國時報》報道,台南某公立高職的孫姓教師,以因果輪迴誘騙9名女學生性侵案,被告雖經法院重判27年定讞、並須賠償其中5名被害人共1500萬元(新台幣,下同);但官司結束迄今,5名女學生未獲分文賠償,於是轉申請公賠,28日台南地方法院宣判,應由學校賠償5個受害家庭共670萬元。

協助打官司的人本教育基金會表示,本案是第一件台「教育部」直轄公立高中職的教師性侵公家賠償案件,希望「教育部長」吳清基比照花蓮縣、新北市、台中市所屬學校的類似公賠案前例,向學生及家長致歉並放棄上訴,勇於承擔責任,讓傷痛早日止息。

被判公賠的該校校長表示尚未接獲相關通知,但她強調,該校為公立,仍歸「教育部」管轄,這筆公賠款項若必須支付,將由「中央」埋單,至於已婚且育有子女的孫姓教師,在案發後即遭羈押,已判刑發監執行中。

台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林志峰表示,公賠案應由學校負起賠償責任,若校方無力負擔,則由「教育部」編列經費因應。

人本基金透露,57歲的孫姓數學教師,在該高職任教十餘年,年年考績甲等,卻常在課堂上,以自己是「劉伯溫同門師弟」、「法力比張天師還強」,當眾恐嚇女學生前世有很多罪惡,今世將會「被強暴、得性病、婚姻不幸福」,用怪力亂神之言語,謊稱與他發生性關係,就可獲得保護,藉此連續誘騙9名女學生性侵得逞。

人本基金指出,孫姓教師不僅利用上課時間帶女學生到賓館性侵,還錄下性侵過程,甚至把退休教師聯誼室改裝成性侵密室;直到2009年1月,一名受害女生向輔導老師求助,孫姓教師的獸行才曝光,警方在孫姓教師的電腦中查扣多達上千張裸照,懷疑受害人不只9人,且性侵行為可能長達15年。

2010年2月台南地院宣判,孫姓教師刑事部分被重判73年,應執行28年,其中5名女學生提出附帶民事賠償。法官認為,原告被害人正值年少,未料竟遇狼師施毒手,得不時擔憂他人眼光,被害人及家長所承受的痛苦,可想而知;因被告還有多筆房產,因此判被告應賠償每名被害人300萬元,共1500萬元。

全案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法官仍判決孫姓教師27年重刑,原告上訴「最高法院」被駁回,全案於2010年10月定讞。

但官司宣判迄今,5名被害人分文未獲,於是在人本基金會的協助下改打公賠官司,台南地院1月28日宣判,學校應賠償每位學生100萬元,每位家長20至30萬元不等,合計賠償67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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