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習-中國青年政治學院超生教授告計生委罰款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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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支柱和二女兒。資料圖片 本報訊(記者王秋實)中國青年政治學院法律系副教授楊支柱,因妻子超生二胎被學校解聘,同時接到海澱區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下稱海澱區計生委)開出的24萬餘元「社會撫養費」罰單,向法院提起了行政訴訟。前天,此案在海澱法院開庭審理。 44歲的楊支柱是中國青年政治學院副教授。2009年12月21日,他的妻子在醫院生下一女,因此前已有一個女兒,他們受到了超生處罰。2010年9月,海澱區計生委對他們做出「社會撫養費徵收決定書」,決定書中稱,楊支柱夫婦「違法生育第二個子女」,按照2009年北京市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738元的標準,9倍向他們徵收「社會撫養費」240642元。 楊支柱認為,我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雖然規定「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並未規定「強制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而且相關法律法規中都沒有「違法生育」這個詞。但海澱區計生委的決定書認定他「違法生育」,把孩子看作「違法所得」,將嚴重損害孩子的基本人權和尊嚴。 此外,計生委向他徵收「社會撫養費」雖然在人口與計劃生育法上有依據,但並未納入行政處罰的範圍,因此在法理上完全說不通。因為孩子在成為勞動力以後,給社會所做的納稅等貢獻,通常都要大於他(她)沒有勞動期間所享受的社會福利的總和。基於這些理由,楊支柱認為海澱區計生委向他徵收24萬餘元「社會撫養費」顯失公平,請求法院依法撤銷這份徵收決定書。 出庭的兩位海澱區計生委代理人表示,按照該單位制定的社會撫養費徵收實施細則,同時考慮到楊支柱夫婦的收入狀況,已經把處罰幅度縮小了,並且楊支柱夫婦可以申請分3期支付,但他們沒有申請。因此計生委做出的決定書適用法律法規正確、認定事實清楚、程序合法。他們認為楊支柱的理由不能證明收社會撫養費違法,楊支柱應該去找立法機關或上級政府修改規則。 庭後楊支柱說,去年4月,他被中國青年政治學院記大過並解聘,目前仍是停薪留職的狀態,每月所得600元補貼扣除各種費用後只剩81元,只能靠賺點稿費或吃老本維持生活。因為繳清罰款後才能給孩子上戶口,如今他的二女兒還沒有落戶,所以他在博客上戲稱女兒是「黑老二」,並堅稱「二女兒是上帝賜給我的禮物,我不能放棄」。 此案未當庭宣判。 (京華時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