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試「三步走」複習法





司法考試「三步走」複習法

補習-司法考試「三步走」複習法


補習介紹

對於司法考試的複習方法,不同的專家有不同的建議,本人不持異議。這裡僅就自己多年來的司考輔導經驗及自己學生的體會加以總結,提出以下建議。

第一步:系統的理論複習,當然在輔導老師的幫助下學習效果會更好。司法考試涉及門數眾多,不但法理學、憲法、民法、刑法等課程具有很強的理論性,即使商法、經濟法、行政法等實用性很強的課程也具有相當的理論性。掌握了各個部門法的理論,不但有利於理解法條、記憶法條,而且有利於各個零散的知識點的系統化。比如,個人獨資企業法、合夥企業法、三資企業法、公司法是獨立的法律部門,但通過理論複習,就可以把個人獨資企業與一人公司、國有獨資公司結合起來理解;把三資企業中的有限公司與普通的有限公司結合起來理解;把特殊的普通合夥與一般的合夥企業結合起來理解。

第二步:系統的法條複習。司法考試是一種規範性考試,特別對於實體法屬性很強的商法經濟法來說,題型的設計更多地是從法條的角度體現出來的,所以對法條的掌握就顯得非常重要。而要熟練掌握法條,就要理解法條背後的原理,也就是為什麼這樣立法。比如中外合資企業法規定,合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只能是有限責任公司,而不能是股份公司;合資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是董事會而不是股東會。為什麼這樣規定呢?因為我國設立合資企業的主要目的就是為了吸引外資,如果允許設立股份公司,該公司就可以面向社會籌資,而不是外商出資,這樣設立合資企業的目的就落空了。對於合資企業來說,是共同出資、共同經營、共同管理,並由各方委派代表進入董事會決定企業重大事情,所以就沒必要再設一個股東會了。

第三步:科學的模擬訓練。既包括對過去歷年真題規律的探究,也包括對今年試題的預測。俗話說重者恆重,從2010年商法來看,雖然整體分值大增,但主要分佈在公司法、合夥企業法、保險法中。具體來說,公司法38分,合夥企業法6分,保險法5分,破產法、票據法各3分,合營企業法、證券法、個人獨資企業法各1分(27題涉及一人公司與個人獨資企業)。

針對每一個部門法來說,商法試題的重點同樣突出。公司法主要涉及股東會決議、股東出資、股權轉讓、公司設立、公司登記、子公司及一人公司的法律規定;合夥企業法主要涉及表見合夥、利潤分配、財產份額轉讓、合夥企業與第三人的關係;保險法主要涉及保險利益、保險責任、受益人、保險金的繼承等;破產法主要涉及債權申報和破產的清算、重整、和解;票據法主要涉及票據法律關係、票據抗辯、票據保證、付款。

所以,模擬訓練主要從探究過去經驗與總結未來試題規律兩方面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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