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晨報訊 經財政部同意,市政府決定從2011年5月1日起,重慶市在全市范圍內開征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是一項政府性基金。
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圍和標準:凡在我市行政區域內繳納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的單位和個人,均應按照其實際繳納“三稅”稅額的2%繳納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由市地稅部門代征。
地方教育附加納入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收入全額繳入市級國庫,由市級財政統籌安排,專項用于教育事業發展,包括城鄉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發展學前、高中和職業教育等,但不得用于發放教職工工資福利和獎金。
此次重慶開征地方教育附加前,全國除少部分省市尚未開征外,大部分省市均已開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