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省教育廳發出通知,就開展2011年度高等學校專業結構調整作出新規。我省明確,高等學校必須把畢業生就業情況作為專業發展的重要依據,對畢業生一次就業率低于70%的專業,應控制辦學規模;對一次就業率低于60%的專業應實行隔年招生;對畢業生一次就業率低于50%的專業實行停止招生,應進行改造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