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補習城昨日獲悉,省“三支一扶”辦下發新規進一步規范參加“三支一扶”畢業生的協議解除工作。未來畢業生除不可抗力因素或經服務單位和省、設區市、縣﹙市、區﹚“三支一扶”辦同意,不得單方中止或解除協議。協議簽訂后三個月內解除協議的畢業生需退還體檢和保險費用。
通知還規定,高校畢業生到崗三個月后經原服務單位和新接收單位同意,并經所在縣和設區市“三支一扶”辦審核后,可向省“三支一扶”辦提出調整申請,經批準后方可繼續從事工作。